第一部分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中国民主建国会连云港市委员会(本级)
2、无下属单位
二、2014年度工作情况
2014年,民建连云港市委在民建江苏省委和中共连云港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市委统战部的关心指导下,紧密围绕“广大会员受教育、参政议政上水平、自身建设见成效”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建设适应新时期要求的参政党,会的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本年度共发展会员17名,平均年龄38.1岁,研究生以上学历3人,高级职称8人。相继成立了东部城区总支,城建总支。积极献言献策,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共提交集体提案5件,委员个人提案28件,大会发言《关于推进我市家庭农场建设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我会通过各种渠道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00余篇。同时,我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服务工作新思路,集聚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着力打造社会服务新亮点,举办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大型法律咨询活动、捐资助学活动等多项助力民生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连云港市委员会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4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4年度民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120.2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 120.2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0.01 万元,为 银行存款利息 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总计 120.4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8。其中: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0万元;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109.08万元,(1、行政运行:67.54万元,其中:职工工资津贴:45.43万元,具体包括职工工资6.35万元,津补贴21.14万元,奖金5.6万元,社会保障费6.61万元,定员及其他费用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退休费用:20.16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54万元,包括:民建开展各项活动等29.5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22万元,常明住房补贴1.4万元等。
2. 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2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1.51万元。
3.其他支出:4.4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17.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其他支出 4.4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8。其中: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0万元;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109.08万元,(1、行政运行:67.54万元,其中:职工工资津贴:45.43万元,具体包括职工工资6.35万元,津补贴21.14万元,奖金5.6万元,社会保障费6.61万元,定员及其他费用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退休费用:20.16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54万元,包括:民建开展各项活动等29.5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22万元,常明住房补贴1.4万元等。
2. 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2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1.51万元。
3.其他支出:4.4万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2.10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33 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占“三公经费” 68.84%;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5.16万元,用于公务轿车运行,其他交通费用3.17万元,是为7家民主党派活动服务以及开展活动用车辆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77 万元,占“三公经费”31.16 %。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有:一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用车次数;二是严格按照接待规定控制招待次数和标准。
注:1、2014年公务车辆保有辆合计2辆:其中轿车1辆;丰田海狮面包车辆1辆(是为7家民主党派活动服务以及开展活动用车)。
2、2014年公务接待:1、接待批次42批,接待人次:210人次,
2、开展活动的工作用餐及调研活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本部门涉及的支出功能科目涵义的解释)
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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